2023宁夏气象局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气象类)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参加考试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的,不予聘用。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参加体检人选必须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提交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书。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应提供未与其他单位签约的相关证明。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考察采用实地考察或信函委托应聘人员就读的院系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气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实、提供虚假资料、作弊等不诚信行为的,随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时,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岗位或同类岗位拟递补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应聘人员要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
4.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
邮编:750002
联系电话:0951-5029804
监督电话:0951-5029848
电子邮箱:nxqxrsc@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http://nx.cma.gov.cn/
附件1:宁夏气象部门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气象类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职数表.pdf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