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沙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3、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每学期为6个月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7月31日。
五、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开考比例
1、工作程序
(1)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程序为发布简章—公布《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报名(含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以及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程序为发布简章—公布《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报名—笔试—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选调骨干教师程序为发布简章—公布《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报名(含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较多时,选调单位可采用知识测验或技能测试的方式,按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均入围),知识测验或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2、信息发布平台
《公开引进和选调工作人员简章》和拟录用名单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angsha.gov.cn)公布;在各引进、选调单位进行的环节,由引进、选调单位在其官网(网址见《岗位表》)公布相关信息。如引进、选调单位官网出现故障,相关信息将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
(1)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以及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岗位职数达到5:1(含5: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职数;
(3)选调骨干教师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职数达到3:1(含3: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职数。
六、报名、资格初审及笔试
1、《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将于12月27日前在各引进、选调单位官网公布。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交符合引进、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证件证书。
2、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本人所具备的条件须符合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由选调单位对照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4、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以及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选调岗位不设置笔试环节。
5、笔试后,以引进岗位职数为基数,按1∶5(引进职数为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初审人选(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均入围)。出现资格不符或放弃入围情况时,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注:
(1)报考选调岗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职称证书暂未下发的,可提交评审表或评审通过文件报名。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在编在岗证明可提交《承诺书》(模板见《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附件)参加资格初审,但2023年7月31日前须提交《承诺书》上所承诺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须提交学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或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打印件(成绩尚在有效期内);但2023年7月31日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打印件(成绩尚在有效期内);但2023年7月31日前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