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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专业一致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应聘人员须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须按上述1—5的证件、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体检及递补环节。
3.面试方式:
半结构化面试(其中:中共成都市成华区委党校岗位代码为01005、01006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与无学生试讲相结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若同一招聘岗位按比例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待该岗位面试结束后,组织加试一轮考官追问题,加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加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体检及递补环节。
4.面试内容: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5.面试注意事项: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报名平台(https://chenghua.zhaopin.com)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若为2022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已于2022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体检通知书》将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到国内三甲综合医院按要求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寄(交)成华区人社局;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若为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人员:成华区人社局将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待毕业以后由招聘单位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经公示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最低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