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提前招聘教师公告
(六)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在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公费师范生为六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报到及资格再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学科相符)、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需提供)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再复审,收复印件1份。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取消拟聘用资格。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
(八)体检
由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不再递补。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应聘人员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报名、考核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七、监督电话
玉溪市江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7-801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