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石岩应人石幼儿园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
8、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效居住证
非深户需提供,深户不需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满一年社保证明
i深圳app获取打印或电脑端下载打印,非深户需提供,深户不需要提供
10、租赁凭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温馨提示:请按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准备齐全后,按顺序排序整理,建议使用文件夹固定好装入文件袋,请在文件袋上备注好幼儿姓名,与原件一同携带到石岩应人石幼儿园保安室,由招生办老师进行核验,谢谢配合。】
第六部分 录取方式及积分办法
01
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均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我园参照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积分排序录取的方式,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 随时补招的录取方式进行。
02
积分办法
1. 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 105 分。
2.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 95 分。
3.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 70 分。
4.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 100 分。
5.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 85 分。
6.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 65 分。
7. 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 75 分。
8. 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 60 分
1月8日18:00前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通知家长。
第七部分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