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新区委政策研究中心公开招聘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评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3年1月29日上午09:30—11:30(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自行在报考系统查询,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或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gxin.gov.cn/zfxxgk/)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每一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核查须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按时参加,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或在报名系统下载)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安排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和报到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报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聘用后执行国家、广东省及本地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拟聘用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到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领取行政介绍信,并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