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公开招聘特警辅警20人(12月27日截止)
2.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环节,遇有不合格对象,均在同一个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检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八、待遇及有关规定
1.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由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政治处组织培训,培训不合格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2.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单位与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区财政保障,根据岗位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执行差异化薪酬制度。警务辅警年薪约8.5万,并实行动态调整。
3.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日常考核管理安排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九、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本《公告》由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2.体能测试科目考核标准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