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验小学长兴分校教师招聘条件
上海市实验小学长兴分校教师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同上海市实验小学长兴分校的办学理念和学校文化,敬业爱岗,有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同等条件下师范专业毕业生优先),专业对口,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持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心理教师的须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应聘其他学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和计算机一级证书。
获得过区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学比赛奖项者优先考虑;有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或曾担任过校级管理、学校中层或者教研组(年级)组长的优先考虑;有多学科背景,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且具备一定教育科研能力的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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