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大邑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规定
2023成都大邑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规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大邑县实际管辖区域(晋原街道、青霞街道、沙渠街道、安仁镇、王泗镇、新场镇、悦来镇、鹤鸣镇、出江镇花水湾镇、西岭镇)为全面禁止燃放区,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烟花爆竹“双禁”如何处理?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