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投集团公开选聘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研究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或背调等相关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经研究不适宜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不予聘用。
聘用公示
对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聘任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法依规履行聘任手续,实行契约化管理,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试用期时间计入聘期,聘期为3年,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岗位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实行契约化管理,聘任人员属市场化身份。严格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方式进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二)聘任人员“一岗一责”合理确定目标值,由集团与拟聘人员签订业绩责任书、岗位聘任协议书,严格业绩目标管理。
(三)出现下列情形的,解除或终止聘任关系。1.个人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或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2.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3.对公司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责任的,或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4.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5.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四)在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实地考察、背景调查等选聘各环节,如果没有合适人选,或者研判没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人选,该岗位可作“空缺”处理。
其他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任的,其组织人事关系应转入该企业,不再保留原职务身份。
(二)眉山天投集团及子公司干部职工可根据任职资格条件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四)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
18111526377
选聘工作监督电话:
028-3503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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