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雇员公告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入职的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的雇员关系放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员根据招聘录用的岗位分配到区直(驻区)各单位工作,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管理办法(修订)》进行管理。
(二)享受《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发〔2017〕21号)和《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字〔2017〕32号)规定的人才政策。
(三)薪酬待遇具体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执行。详情可查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电话:0797—8377106;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电话
报名及政策咨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8377106;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雇员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