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康市汉滨区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53人)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参加工作方式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人员备案表)、年度考核备案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等;
(4)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发送至电子邮箱1197853523@qq.com;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发送至电子邮箱396537366@qq.com。
(三)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本公告要求和报考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
各选调(聘)职(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经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缩减或取消该职(岗)位选调(聘)计划。选调(聘)计划核销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通知取消职(岗)位报考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岗)位,并修改《报名表》。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聘)全过程,报名人员与职(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选调(聘)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通知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月8日上午9:00-12:00,笔试主要测试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加分。为突出实绩导向,对受到县(市、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奖励加分制度。
(1)对2019年1月以来,个人因工作曾获得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和国家部委)、党中央和国务院表彰奖励的,每次表彰奖励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若同一性质分别获得不同层级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2)对近三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即2019-2021年度)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
符合笔试加分的人员,报名时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汉滨区选调(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附件4)、年度考核结果文件、表彰奖励文件或证书(需加盖单位印章),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成绩。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按选调(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2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对象。选调(聘)实行等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