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3年)
2.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且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后择优录取,总数不超过9人。
六、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我校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获得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考生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看公示名单,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2.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3.学校在教学管理上对高水平运动员实行单独的教学计划。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进校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
八、联系方式
天津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022-60215716、60215605
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022-60216795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编:300384
招生监督电话:022-602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