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17人公告
2、资格初审
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9日-1月13日09:00-11:30,14:00-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9日-1月13日09:00-11:30,14:00-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月9日-1月13日09:00-11:30,14:00-18: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月17日14∶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成绩将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应聘人员并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校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