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房屋征收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东吴镇人民政府实施鄞州区东吴镇镇区DW01-02-11a号工业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东吴镇东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吴镇东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75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东吴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余政土告(2021)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1年11月18日作出的浙土字(330281)A〔2021〕-0006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余姚市2021年度计划第七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详见余姚市2021年计划第七批次建设用地情况汇总表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余政土告(2021)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1年11月18日作出的浙土字(330281)A〔2021〕-0007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余姚市2021年度计划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详见余姚市2021年计划第八批次建设用地情况汇总表
【更新时间:12月4日】
土地征收公告甬鄞土征公〔202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1年11月5日做出的浙土字(3302)A〔2021〕-0010《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宁波市2021年度计划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面积单位:公顷)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鄞政发〔2020〕39号、鄞政发〔2021〕8号、鄞政发〔2014〕77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本次征地不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
土地征收预公告(深甽[2021]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深甽镇19-10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深甽镇三省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深圳镇三省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158公顷(具体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