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房屋征收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4、签约期限: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21日止。
5、搬迁期限:土地征收公告之日后的第30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被拆迁人等房屋拆迁利害关系人如对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奉化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奉征〔2021〕3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宁波市奉化区红果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岳林街道斗门村十九号地块建设项目,经用字第33021320210003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确认,规划用途:体育用地,拟征收岳林街道斗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岳林街道斗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289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道路、南至道路、北至体育馆。(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岳林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慈溪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 慈征拆〔2021〕第6号
《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项目(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该工程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项目(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
二、拆迁人:慈溪市房屋征收所
三、拆迁范围: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东临群丰社区、慈溪密封材料厂;南临南二环;西临慈溪市鸿翔实业公司、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慈溪市浒山街道远达针织服装厂、白沙路街道群丰社区;北临慈甬路。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地块东临原河道、道路;南临文二路;西临慈溪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慈溪市浒山街道白云小学、白沙路街道群丰社区;北临南二环路(具体详见拆迁红线图)。拆迁户数约151户,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四、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货币安置。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2021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五、搬迁期限:80日,具体起止日期另行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对该拆迁实施方案有关事项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压赛堰老货运北站南侧地块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公告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压赛堰老货运北站南侧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北区政房征决〔2021〕第0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江北区环城北路453号对面(宁波市甬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甬江镇压赛村仓储路99弄6号(宁波江北华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志先),环城北路东段103号(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如有出入,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被征收非住宅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