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五、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加考试防疫要求
防疫要求按照考试当时最新的政策执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相关咨询电话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84232010,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监督电话:020-8901656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点击下载)
3.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热点问答(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