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聘方式
硕士研究生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人)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报名网站上发布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有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上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通过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价值取向、职业道德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课堂把控能力、板书设计能力等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谈与模拟授课评分比例4:6构成,结果保留2位小数。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结束,向报考人员现场公布成绩,达不到任一项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公布考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按满分100分权重计算)的规则计算出综合成绩,并在报名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计算结果保留1位小数。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结果保留1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范围。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范围。
(六)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形,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递补人员。
(七)政治考察。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进行政治考察,对报考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考察意见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出现职位空缺的,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作为考察对象。
(八)公示与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天津市公安局网站、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报到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未经批准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受聘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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