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温州平阳县中医院提前招聘高层次医学类专业人才公告
2.考察。考察工作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3.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拟聘用公示期满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特别说明: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惠政策
凡符合《平阳县引进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咨询电话:0577-63676206,0577-6362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