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第一幼儿园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简章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凭证》应正在租期以内。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幼儿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幼儿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非深圳户籍人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招生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深圳户籍人员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会由招生系统自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匹配。
2.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幼儿报读幼儿园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3.关于港澳台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2年申请幼儿园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幼儿园补充提交。
07 公布结果
1月30日前将在本园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或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长(请报名的家长手机勿设置电话拦截,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08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体检报告半年内有效)。
09 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彭老师 0755-28509026
徐老师 0755-28936248
2.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