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南联第三幼儿园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5)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幼儿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幼儿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公布录取结果:
时间:1月8日
本园根据《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分类排序表》,从第一类至第九类(排序分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1月8日将在幼儿园门口公告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四、健康检查
新生就近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建议:龙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新生报到时,幼儿园将收取《龙岗区幼儿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四)收费标准:
(1)保教费:依据《市发改市教育局市财政委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号)文件,区一级的公办园保教费924元/生/月;
(2)伙食费: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350元/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