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按无效报名处理。
(五)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办法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于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选聘单位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11日0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红桂一街50号环保大院3栋。
进入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经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3.资格初审材料
与报名材料一致,验原件留复印件,请报考人员务必复印好相关资料,除特别说明外,复印件均为A4规格。
三、面试
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结果公布
面试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依报考人员成绩高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第一时,现场加试笔试,报考人员最终名次按加试的笔试成绩排列。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五、体检、资格复核及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公告及《岗位表》,按照报名岗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确认;并全面考察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岗位的相关情况。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按规定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应落实健康管理有关要求,根据深圳市和考点属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选聘职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选聘职员报名表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