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4. 春招录取考生与2023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时入学。
5. 本章程解释权为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执行。
4. 春招录取考生与2023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时入学。
5. 本章程解释权为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