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徐闻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2023年1月10日)。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附件4)进行报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
6、应聘人员填写在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无法联系的,应聘人员自负。
7、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免试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考察方式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其余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面试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
(一)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签订协议
除高层次人才岗位外,其余应聘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在双方意愿前提下,招聘单位与签约对象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附件5)。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对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高层次人才和签约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三)公示
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徐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we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递补。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面试岗位的,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工作于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八、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报县人社局备案,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约定8年服务期。期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可在本县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调动,若需参加规培的须在规培结束后方可调动。
(二)需规培人员聘用后,须在规培期内(本科学历3年、大专学历2年)取得相应的职(执)业资格,不需规培人员须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开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