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南宁公租房选房报名分配通告
六、选房分配及合同签订
(一)选房分配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发布通告,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的轮候家庭。公租房选房均为线上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和线上选房相关事宜可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或登陆“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查看。
(二)合同签订
1.主申请人抽选房号后,应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应及时与运营管理单位联系);
2.选房时保障资格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需在选房之日起10日内到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承诺书并重新申请保障资格,待正式取得保障资格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3.如选房之日起10日内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承诺书或逾期未申请保障资格或取得保障资格未按规定时限要求签订合同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制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七、办理入住手续
签订合同的家庭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八、相关责任
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其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站平台
市住建部门政务网:
http://zjj.nanning.gov.cn;
2.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有关公租房保障的政策、通告、公示、信息等均会在以上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选房分配功能设在“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
(二)用户注册
报名家庭应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报名公租房项目前仔细阅读本通告内容,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三)结果公告
报名选房分配结果将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附 件
1.公租房微信公众号新用户注册和登录(南宁住建、邕有家)
2.公租房微信公众号线上报名操作流程(南宁住建、邕有家)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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