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宜都市公立医院医疗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附岗位表)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宜都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宜都市卫生健康局统筹负责,考察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征求意见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体检、考察地点由宜都市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选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idu.gov.cn/)、宜都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yidu.gov.cn/wsjs/)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宜都市卫生健康局将拟聘人员情况及结果报宜都市委组织部、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人才引进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
3.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4.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符合政策条件的可按人才单列岗位等级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防疫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人才引进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服从人才引进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不履行个人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它事项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宜都市委人才办、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都市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进行,宜都市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引才工作专班,负责报名、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对引才工作负主体责任。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宜都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附件中所列岗位需求及职数等内容,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0717-4830803
监督举报电话:0717-482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