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公告(第一批)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所有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4907(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