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招聘3人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线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和面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查验核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技能测试及面试通知书,并告知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技能测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见通知书。技能测试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技能测试包括技能技巧、模拟课堂两部分内容,技能技巧占技能测试总分的45%,模拟课堂占技能测试总分的55%,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和模拟课堂总分的50%。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一般为7人,以幼儿教育专家为主,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的评委人数不高于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15%。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5%+面试成绩×15%。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中的项目要求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如体检不合格即取消聘用资格,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备案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则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
六、组织工作
(一)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七、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依人画像、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