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怀化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编制)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调入人员一律按事业单位岗位进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选调人员进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不享受公务员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领导下进行,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
(二)本次公开选调相关公告及结果公示,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公布。
(三)为保障广大报考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我单位人事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委组织部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怀化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