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是怎么安排的?
答:目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年内实行两次笔试。笔试报名为1月份和9月份,笔试安排在3月和11月(具体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
各类型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类 别 | 上半年3月、下半年11月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学科。
10.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带A的科目)有什么特点?
答: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
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1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对“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日语”“俄语”等学科的报考有何规定?
答: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报考与其他学科一样,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可直接报考面试。
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不考“科目三”,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可直接报考面试。
1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如何报考?
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考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类别相同,需报考“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考试科目为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类别的“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
1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答:考生本人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点击“报名流程”入口,进入报名系统页面→注册设置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报考省份(湖南)→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