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好政府投资基金是十分迫切的任务,必须坚守初心、回归本源,更好地聚焦新兴战略产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各地基金不能“一哄而上”,也不能片面强调财务收益。笔者建议做好四点。第一,规范。更高层面上建立起基础制度体系,对相关政策进行清理和完善,对一些“明股实债”的基金进行清理,对投资基金借款和放贷行为严格查处,确保投资金的股权属性,重点投入早期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引导作用。第二,分工。对地方政府股权基金全面摸底,进一步明确基金的功能定位,对相同、相近、相似的基金进行合并,提高基金运行的专业化水平,发挥各自的优势。第三,各层级政府投资基金联动比较少,投资上都是各自分散的,缺乏一个有效联结机制,在面对产业项目巨额投资时,难以做到集中力量办大事。应当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各级政府联合投资,形成资金优势,也可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第四,创新。在投资金募集、管理、退出等环节加快创新步伐,特别是针对投资基金退出难的问题,扩大股权份额转让交易市场,发展S基金(二手份额转认基金)和并购基金,探索投资基金上市融资,实现有效退出和基金循环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