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员有序流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对14天内与阳性感染者有过交集、有中高风险区居住史者实施“14+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家庭健康监测。
2.对14天内从当地有疫情的县(市、区)来(回)的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
3.对14天内从有本地聚集性疫情的其他县(市、区)来(回)的人员,严格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从省内外无中高风险区和局部聚集性疫情的设区市来(回)的人员,可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48小时内有序流动;如果没有阴性证明,抵达后应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到达扬州后48小时内还需要多做一次核酸检测。
将根据疫情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所有来(回)阳人员在到达阳前应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申报,或登录“阳市E行”小程序进行自主申报,到达阳后自觉配合实施相应的卫生管理措施。请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少聚会、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除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局部疫情聚集的地区,自觉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4日
编辑:陈意映
来源:扬州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