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疫情防控的重要提示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控制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有序流动,现就相关防控工作提醒如下:1 .省内外低风险区市的进(回)公司人员可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流动;没有阴性证明的,到达后在交通检查站和“两站一场”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到达连云港后48小时内需要多做一次核酸检测。二。对本地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县(市、区)的进(回)公司工作人员,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间)。三。对本地存在疫情聚集区的其他县(市、区)的进(回)公司工作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间)+11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护期间,不准参加聚集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也不准外出公共场所,出行要戴口罩。四。对14天内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有过交叉路径且曾在中高风险地区生活过的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间)。将根据疫情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采取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会距离等防护措施,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连云港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总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4日
编辑:陈意映
来源: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