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仍有很多人认为,在夫妻性生活中,男人应该是性行为的发起者和主导者,而女人只是性行为的承担者.因此,只关注男性的性偏好,而忽视女性的性偏好,认为女性不应该有性偏好。女性的性偏好常被视为女性好色的表现,或被视为一种性病态。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所谓“性偏好”,是指性个体对做爱的环境、爱抚方式、性交体位等性生活细节的偏好和倾向。性偏好可以是夫妻在长期性生活中形成的条件反射和“行为刻板印象”,也可以是由体质、性格等性生理特征决定的。男人有性偏好,女人当然也可以有性偏好。这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相反,因性偏好而被丈夫责备,往往导致妻子性生活不尽如人意,挫伤妻子的积极性,给妻子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从而影响夫妻幸福的性生活。.长此以往,还可能导致妻子性冷淡。
因此,丈夫应该尊重而不是低估妻子的性喜好,尽量满足妻子合理的性需求。只有这样,夫妻的性生活才能真正和谐、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