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是女性的性权利
性权利是独立做出任何选择的权利。因此,它不仅包括女性保护自己、抵制违背自己意愿的性交;它还包括女性主动选择要求她们先爱的人发生性关系。
主动选择首先表现在选择配偶,即通常所说的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权。女人和男人一样,有拒绝别人爱的权利,也有主动与所爱之人建立婚姻或恋爱关系的权利。
积极的选择,尤其是婚后。也就是说,女性主动表达性意愿,发起性活动,要求对方配合是很自然的事情。这些都是女性性权利不可剥夺的内容。不幸的是,很多人不理解或不同意这一点。大多数人总是认为大多数女性在性方面是被动的,甚至是冷漠和厌恶的。她顶多能主动去爱一个男人,但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主动的。这种说法没有科学依据。在生理上,女性的性需求并不比男性低或少;心理上,她对“去爱”的热情超过了“被爱”的舒适;在行为上,女性主动促进性和谐和婚姻的方式远远大于女性被动的方式。当代性学已经能够帮助人们解决性生活中的一切不和谐问题,而性行为治疗最重要的就是引导和依靠女性的主动性。
虽然口头上不承认,但还是有一些男人是这样看的。有些丈夫习惯于主宰夫妻的性生活。虽然在其他一切家庭事务上,他都能对妻子一视同仁,甚至让妻子“掌权”,做出一副“严管妻子”的可怜模样,但在性生活上,他却能对妻子一视同仁。她们也会觉得,妻子的主动是在得罪自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是为了争夺丈夫最后的位置。他们中的一些人是出于更深层次的原因——担心自己缺乏性能力。其实,女性的性主动并不是“虎视眈眈”,因为她的第一个要求可以加强性生活中的情感交流,增进双方的体验和情趣感受。二是加强爱抚和看见。至于大多数男人都非常重视的性生活频率、具体方法和射精,女人一般不会强调那么多,也很少强求。因此,妻子的性主动不仅不会伤害丈夫,反而会让双方更加和睦。
也有一些男人,怕自己的女朋友或者老婆对自己主动,对别人主动,如果在婚姻里主动,婚外也会主动,但是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在传统道德的压力下,如果一个女人能表现出主动性,那就是她热情、忠诚和热情的证明。如果不理解或诋毁这种主动性,很容易迫使女性换位思考。持有这种观点的男性,从根本上说,不仅对女性缺乏信任,更缺乏自信。我没有能力获得和享受爱情,只好借助传统道德从外界“控制”女性。这种不健康的性格,又如何吸引和回报女人的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