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高潮是人类生理和心理的自然反应,但它也有内在的层次区分。
首先,性高潮取决于性行为。在夫妻的性生活中,性高潮只能发生在性交之后。所以第一级,或者至少是最低级的性高潮是它的可能性。
其次,性交完成后,不一定会出现性高潮。因此,能否达到客观存在的性高潮是其第二个层次。
最后,高潮高潮。一个人高潮时的各种反应,程度和质量也各不相同,并非每次都能全部出现,更不可能每次都达到完美的状态。只有当几乎各种反应都出现时,尤其是当心理反应和快感达到极度充分的高潮时,才算得上是极致和最高境界。
这三个层次一般呈递减顺序,因为无论是社会全人口,还是一个人的整个性生活,95%都有性高潮的可能;约90%可达到客观性高潮;但能达到极点的人,或整个性生活中达到极点的次数,不能超过30%。(根据经验资料,参考国外资料推算。)
从性生活是否和谐的角度来说,性高潮的三个层次就是和谐概念中的三个层次。那些只能进行性交,只有性高潮可能的人,才能称得上是“顺利”的性生活。如果连这一点都达不到,那就是性功能障碍,根本谈不上两性和谐。
我国男性最常见的“不顺”,主要是阳痿;对于女性来说,主要是性冷淡和阴道痉挛。所以,“顺”是性生活和谐的第一层次。
第二层指的是客观性高潮,堪称“适当”的性生活。这是因为在性生活中,一方或双方必须采用合适的刺激方式、强度和持续时间,才能达到性高潮。
如果不合适,男性常会出现早泄、射精困难等问题,而女性则常会出现以缺乏性高潮为主要内容的性冷淡。因此,无论夫妻双方是否意识到或主观体验到,只要性生活中出现了性高潮,一般都可以认为其性生活方式是适当的,性生活的结果也是适当的。
极致的性高潮就是“美好”的性生活,是和谐的第三层次,也是最高层次。这是因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和谐性生活,可以促进夫妻身心健康,促进婚姻美满。主要在极度性高潮时产生,其幅度和强度远高于“正常”的性生活。
以上讨论只涉及和谐的客观标准。但性是所有人类行为中最特殊的。这不仅仅是一个生物学或医学概念。
在性生活中,人与个体的身体与精神、行为与感受、生物属性与社会属性等矛盾最为集中和表现,尤其是人的大脑皮层产生的意识与潜意识的冲突直接并主要支配着人的性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