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生日说想要个弟弟,我选择满足她的愿望,因为我是她的父母;
儿子出生先天脸部畸形,我选择接纳他的一切,因为我是他的父母。
由始至终,
父母都在独立承担照顾弟弟的责任,尽管会因此忽视掉姐姐的情感需求,
但他们从来不会对姐姐提额外的要求,更不会剥夺姐姐自由成长的权利。
在这个过程中,维娅可以自由选择面对弟弟的姿态——
无论是像成熟的姐姐一样,主动承让、安抚闹情绪的弟弟;
还是像个爱玩的女儿一样,忙着跟男友约会而不理会弟弟。
统统都是被允许的。
换而言之,
她有选择爱不爱弟弟的「权利」,无需承担必须爱弟弟的「义务」;
因为呀,她首先是她自己,其次是父母的孩子,最后是弟弟的姐姐。
她的存在,很矜贵;
她的自由,更矜贵。
写在最后
最后我想说,
父母不是超人,在养育孩子过程中,总会存在力不从心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