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降低城镇化的发展速度
宋 圭 武
城镇化是文明和进步的支点之一。100多年前恩格斯说过,250万人集中于伦敦,使每个人的力量增加了100倍。城镇化发展,无疑是经济繁荣的象征,也是其强大的动力。但城镇化发展速度过快,也未必就是好事。城镇化与工业化以及农村自身的发展,必须要协调推进,否则,城镇化就会变成社会经济发展的累赘和麻烦,而不是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城镇化也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目前,我国城镇化如何发展,一些学者如厉以宁等仍坚持认为,中国应更进一步加快城镇化的进程,认为这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中国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但笔者认为,从中国发展的现实看,目前,我国应放缓城镇化的速度,而不是加快。
首先,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吃饭问题是一个头等重要的大事,中国的粮食产量必须要建立在自给的基础上。为此,必须要对耕地实行保护政策,要限制盲目圈地,要防止城镇化对农村土地的过度侵蚀。而一些地方所推进的城镇化,实质是土地的城镇化,而不是人口的城镇化。原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其署名文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半月谈》2月17日)中提到“从1980年到2005年,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急剧扩张的时期,与日本的快速发展时期相比较,我国GDP每增长1%,对土地的占用量差不多是日本的8倍。”这样发展下去是十分危险的。
其次,降低城镇化速度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城镇化所导致的工业化,其中很大一部分都属于高污染行业,这对可持续发展是十分不利的。联合国一份报告指出,虽然城市面积只占全世界土地总面积的2%,却消耗着全球75%的资源,并产生了更大比率的废弃物。目前,我国坚持可持续发展,降低城镇化速度应是一项重要举措。
再次,城镇化的基础是工业化,而中国的工业化目前并没有为城镇化提供一个稳定的基础。大部分的城镇,实质是只有人口,而没有产业。没有稳定的工业化,城镇化就是空中楼阁,城镇化就是贫困化,就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另外,没有工业化,城镇化所造成的繁荣也是短期的,而不是长期的。
第四,要正确看待二元经济和社会理论。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一个社会存在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这是不合理的,本质是不公平的,应当将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尽可能或尽快变为一元的形式。一些学者强调加快城镇化,也就是立足于这种观点。本人认为,对于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我们要辩证看待。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不通过二元,而要直接实现一元,这也是不可能的,所以,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也是发展中国家必须要经过的一个阶段。另外,任何转变都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还有,转变也需要有一个好的内外部环境。从我国情况看,目前,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应是一个长期过程,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就发展成与城市一样的水平;另外,国际环境也不容许我们的工业有一个较快的发展,这就限制了工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所以,我们要正确面对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这里,我们转变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主要应是转变不公平的制度为公平的制度,而不仅仅是要将农村人口城市化。
第五,中国的城镇化不应照搬西方的模式。一是西方的城镇化是建立在全球化经济分工优势的基础上的。没有全球化分工经济优势的支撑,西方的高城镇化率就是一个问题。而我国就没有全球化经济分工优势的支撑。二是西方的要素结构和我国不一样。这里人口要素和土地要素以及资本要素我国与西方国家都有区别,这种区别必将导致城乡结构是不同的。因为城乡结构最终也是这诸多经济要素运动的一种结果。所以,我们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城镇化模式,认为人家已经实现了80%或90%的城镇化,我们也应向这个方面努力,这实质是一个误区。我们的城镇化应是根据我们的要素结构来决定合适的速度。从长远看,我国的城镇化率保持在50%左右的水平应是一个稳妥的水平,否则,就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