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淮安清江浦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
基本原则
(一)坚持落实主体责任。
各校要根据此意见,组织实施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流动留守儿童少年等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二 )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凭法定监护人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施教区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额的,由学校向区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扩大范围,原则上不跨设区市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三)坚持实行公民同招。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各校全面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须有公证机构参加,接受社会监督并全程录像,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四)坚持规范办学行为。
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在非起始年级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起始年级杜绝出现大班额现象,提倡实行标准班额或小班化教学;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以境外教材代替国标教材。
(五)坚持促进教育公平。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弱势群体以及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
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和办法
具有清江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向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小学或初中报名。公办学校根据招生信息平台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查看相关证件原件和居住情况,审核符合入学条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学校发放义务教育派位证。适龄儿童少年凭派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报到入学。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参见本意见中关于“民办学校招生问题”的相关说明。
1. 清江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小学:年满 6 周岁(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附件 1中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等证件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向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小学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初中: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在外地就读的清江浦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附件 2 中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小学毕业证书等证件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向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初中报名,接受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