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光明区面向2023应届生招聘教师公告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
https://2022gmjyjqz.htirc.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
(七)咨询电话:
1.招聘条件问题:0755-88211817;
2.报名系统问题:0755-83568810。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2年12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考点)
2.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2年12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武汉考点)
3.专业参考目录
4.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