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应急总医院第一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3人,其中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20人、京外生源10人,社会人员33人。各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应急总医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应急总医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有志于投身应急管理事业。
3.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3.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学校或院系处分情形,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4.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2023年底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如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取消聘用入职资格。
(三)社会人员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社会人员一般要求初级职称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3.社会人员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下午5时,登录应急总医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如下: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11egh/。请仔细阅读报名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涉及学历学位证书的,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和成绩单)。如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呼吸内科临床医生(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和肿瘤内科临床医生(社会人员)、呼吸内科临床医生(社会人员)3个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不进行笔试,通过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
(三)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不组织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主要勘测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内容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综合素质测试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医院官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