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消防员+消防文员)
2.新录用人员培训期间(试用期),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
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消防文员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应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员在试用期和考核合格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
(一)人员招录前,须登录四川“天府通”公众号获取“健康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提供最近7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应聘人员需填报承诺书及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上报应聘单位。
(二)应聘人员近期无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并出具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
(三)居住小区或区域无涉疫人员。
(四)防疫期间无出入境、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口罩并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凡发现对上述情况有瞒报、漏报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
附则
(一)本公告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反映,举报投诉电话:028-85358032(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二)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