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2022年人才招聘公告
九、公示及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80/profile/)、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tjhbrmy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员额制人员管理。由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招聘单位同等人员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聘用后不能直接兑现相应级别工资待遇,应根据聘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情况,待聘任后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须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担负。
十、递补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拟聘人员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十一、备案
招聘单位填写《海滨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制人员名册》和《海滨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制人员备案表》,报送至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备案。备案表存入受聘人员人事档案。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25972073;
主管部门电话:022-65305765;
监督举报电话:022-60936071
电子邮箱(tjsbhxqhbrmyyjw@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6:30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