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公告(11月30截止)
(八)递补
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有关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递补。递补原则为:根据应聘本岗位人员的招聘考核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人员。递补原则适用时间截至学院相应招聘岗位录用人员到岗之日(到岗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合同方式及待遇
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发放,并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录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提出离职的,自学院批准地离职之日起,解除其劳动关系,对试用期内的表现不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