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强和改进艺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略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1.明晰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高校艺术人才选拔培养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着力选拔培养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扎实、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省内各有关高校要制定艺术类专业建设标准,建立艺术类专业质量标准体系及专业评估体系,健全完善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推进专业内涵发展。
2.优化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高校要紧密结合文化艺术事业及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就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不具备、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省教育厅将加强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管理,对高校艺术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质量、就业状况等进行评估指导,根据评估结果对高校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和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二)改进专业考试方式
3.完善艺术类专业分类考试。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省级统考由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招委”)、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和有关考点学校组织实施,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的形式。高校校考由各有关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4.扩大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范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试行)》(教学厅〔2022〕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教学厅〔2022〕7号),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范围。从2024年起增设表(导)演类和书法类省级统考,形成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基本覆盖的格局。不再组织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类省级统考,该类别下有关专业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并入其他类别。对个别生源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艺术类专业,将视情况采取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方式实施。完善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制定发布省级统考各专业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加强评卷(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提高考试区分度。
原则上,在赣招生的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应对我省省级统考成绩提出明确要求。对于省级统考未涵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以认可相应或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5.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省内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其他高校及专业在赣招生录取时,原则上应直接使用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2024年起,省内高校不再到省外设置校考考点,我省不再接受省外高校在江西省设点校考,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三)加强考试组织管理
6.完善考评人员遴选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评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省外校外人员占比达到一半以上。加强考评人员遴选和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有关管理制度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24号)文件所要求的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回避和“黑名单”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