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目前有限行吗?
五、涉及民生保障、医院、餐饮、企业生产必需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同时,应避开大型公路桥梁、长陡坡、饮用水源地等危险路段及重点单位、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七、本通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之前限行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2021年3月19日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低速电动车限行管理的通告(试行)
为优化交通出行环境、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8〕241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19〕11号)有关规定,结合烟台本地实际,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市区内以下道路、隧道禁止低速电动车通行。
南大街、滨海北路、滨海中路。
塔山隧道、魁星楼隧道、胜利南路南延隧道、平顶山隧道。
本通告所指低速电动车为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能办理登记挂牌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3月19日
点击了解:烟台各地区限行管理通知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