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异地公积金提取指南
2、职工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河北银行Ⅰ类借记卡);
3、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提供资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卡(仅支持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河北银行Ⅰ类借记卡);
3、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出境定居的
提供资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河北银行Ⅰ类借记卡);
3、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资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河北银行Ⅰ类借记卡);
3、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4、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二、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资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河北银行Ⅰ类借记卡);
3、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
4、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三、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资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河北银行Ⅰ类借记卡);
3、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入学录取通知书;
4、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四、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未继续缴存的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资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河北银行Ⅰ类借记卡);
3、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或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通知单。
注意事项:
一、办理方式、证件、资料要求:
1、提交证件、资料应为原件。
2、职工本人办理的,带相关资料就近网点办理。
3、符合网上办理条件的,职工本人可通过省直公积金APP或个人网厅办理提取业务。
4、职工委托单位办理的,将相关资料提交给本单位公积金经办人,经办人审查后,携带相关资料、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填写准确的《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集中办理提取申请委托书》就近网点办理。
5、提取资金以转账方式付款到职工提供的银行储蓄卡账户。
二、办理时限:
中心对提交资料进行查证核实,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需进一步证明的,中心可要求职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职工应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