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诉别人,但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法院就不立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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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属于实务操作中的具体问题,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详细的依据,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尽量协调有关机关,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你好,我们来看看实践中是怎么处理的。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起诉的时候并不是一定需要有被告的身份证号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之一,只是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并不一定需要有被告的户籍信息和身份证号。
所谓有明确的被告,一般只需要有名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
实践中,法院一些在立案的时候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主要基于以下的考虑
实践中,一些法院要求提供明确的信息,主要是出于确定管辖、查明当事人身份的考虑。
首先,是出于确定管辖的考虑
我们知道,我国民事诉讼管辖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原告起诉的时候,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不准确,法院立案后,被告如果提出管辖权异议,将可能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因此很多法院就会在立案的时候就确定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免信息不准确导致管辖异议、移送等浪费司法资源的情况出现。
其次,是出于明确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考虑
我们知道,有时候原告起诉,但是被告并不一定都会应诉,这个时候,法院可能就需要通过其身份信息上的地址,来进行邮寄送达,不行还要进行公告,以及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但是,如果被告的身份信息不准确,一个是在送达的时候无法确定,此外,还有可能造成到执行的时候,没有办法落实到具体的被执行人。
遇到题主的问题,通常的解决办法
我们当地有一些法院,也有类似题主这样的问题。
我们的通常做法就是先到法院立案,如果是一定要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我们会要求立案庭开具一份《补证通知》。
然后持《补正通知》到公安机关户籍登记部门,调取被告的户籍登记信息,有法院的《补证通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部门基本都会配合。
虽然可能会来回跑一下,但是,还不算无法逾越的障碍。
律师提示
在日常的经济生活往来中,与他人订立合同或者发生其他法律关系,建议最好让对方复印一份身份证由本方保存。如果有可能,还可以约定有利于自己这一方的管辖法院。
这样的话一旦诉讼起来,就会省去不少麻烦。特别是对方当事人在外地的情况,事先作出管辖法的约定,并保留好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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