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泊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工作由泊头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招聘单位配合。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上级批准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共有15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34名。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泊头市2022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泊头市人民政府官网、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0a0d509dd01d2bd0)。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6日至2004年12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6日);
5.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证书等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泊头市2022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6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泊头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泊头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