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3.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开封市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3.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s://www.kfwsjsw.gov.cn/)与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封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7.本招聘公告由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371-23886169
招聘监督电话:0371-23861513